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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荣路振兴路两侧市容和立面规划整治方案的通知

  (五)整治侵占绿地问题。加快道路两侧绿地建设,种植草坪树木,并做到绿地养护及时、树木无损,使繁荣路、振兴路成为我市两条绿色项链。
  (六)健全路面及道路两侧各种配套设施。做到路面标线、标志清晰,路灯等设施齐全;强化交通安全整治,规范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顺畅。
  (七)整治道路两侧企事业单位和餐饮娱乐场所、加工点产生的烟尘、噪音、污水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通过整治,使道路两侧的环境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三、责任分工
  (一)道路两侧立面需要建实体围墙的,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城建局、交通局统一现场确位放线。
  (二)道路两侧牌匾广告整治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须审批的牌匾广告,由市规划局负责审批,市城建局负责收费,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监察管理,市规划局和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现场确位放线。
  (三)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强制拆除道路两侧乱搭、乱建、乱放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物资,监察道路两侧实体围墙建设,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摆、乱卖等“十乱”问题。
  (四)市规划局负责对“两路”两侧市容和立面整治、改造提供规划和设计的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对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审批。
  (五)市交通局负责解决“两路”公路段动迁不到位问题,负责道路两侧实体围墙无人段建设和草坪、树木的种植、养护、管理及路面标线、标志、路灯等设施建设。
  (六)市城建局负责解决“两路”市政段动迁不到位问题,负责道路两侧实体围墙无人段建设和草坪、树木的种植、养护、管理及路灯等设施建设。
  (七)市交警支队负责“两路”市政段的路面标线、标志以及道路安全标志牌设置,规范交通秩序。
  (八)市环保局负责治理“两路”两侧企事业单位、餐饮娱乐场所、加工点的烟尘、污水排放等环境污染问题。
  (九)白塔区政府、太子河区政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两侧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两路”整治改造工作。
  四、方法步骤
  本次整治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5年11月20日至12月15日)。搞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动员,提高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对规划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两路”两侧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居民的思想工作,使其理解、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5年12月16日至2006年4月20日)。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采取专项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与全面整治相结合的办法,对“两路”两侧市容和立面进行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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