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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荣路振兴路两侧市容和立面规划整治方案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荣路振兴路两侧市容和立面规划整治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繁荣路振兴路两侧市容和立面规划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繁荣路振兴路两侧市容和立面规划整治方案

  繁荣路和振兴路(以下简称“两路”)是连接市区与沈大高速公路的主要通道,也是展示辽阳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从2004年6月开始,我市投资近2亿元对“两路”进行拓宽改造,现在工程已接近尾声。为加强拓宽改造后的繁荣路、振兴路两侧市容和立面规划整治工作,集中解决动迁不到位和动迁遗留问题以及影响市容观瞻的“十乱”等问题,把“两路”建成符合规划、街景协调、服务经济、方便群众的高标准示范路、景观路,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繁荣路西起沈大高速公路辽阳南出入口,东至徐往子公铁立交桥;振兴路西起沈大高速公路辽阳出入口,东至北园公铁立交桥。上述路段两侧的企事业单位、厂矿和居民住宅都在整治范围之内。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解决动迁不到位和动迁遗留的问题。通过整治,道路两侧无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无动迁遗留问题。
  (二)整治道路两侧立面。砌筑遮挡墙,粉饰涂刷立面陈旧和与改造后道路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建透视围墙,居民住宅可以砌实体围墙,高度为1.6至1.8米,围墙必须建在道路绿化带以外。通过整治,道路两侧无残墙断壁,规范整齐,街景协调。
  (三)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乱占、乱建、乱摆、乱卖、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影响市容观瞻的“十乱”问题。通过整治,“两路”市容市貌明显改善,达到干净、整洁、优美。
  (四)整治道路两侧的广告牌匾。取缔落地牌匾和不规范牌匾;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确保广告牌匾布局合理,安全牢固,设计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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