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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6〕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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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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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不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2005年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及2006年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大治本工作力度,逐步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又要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控制农民负担增加。
  (二)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中,既要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项目出资出劳,把国家投入与农民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又要防止超越农民承受能力,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
  (三)坚持推进基层民主。通过逐步规范基层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强化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
  (四)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要加强教育,着力构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思想和工作防线,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二、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点
  (一)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4号)精神,加快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快事业单位整合,妥善处理分流人员,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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