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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市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行人:以整治通过灯控路口不按灯不按道路通行、横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在机动车道内行走和翻越交通护栏等行为为重点。
  (二)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以整治闯红灯、等候信号越压停止线、不遵守交通信号、在道路上逆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乱停乱放、突然猛拐、斜穿马路、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违反规定载物载人、擅自安装动力装置和违章占用道路待客为重点。
  (三)机动车:以整治乱鸣喇叭、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通过人行横道不减速、不避让行人和不按车位停放、逆行和随意调头为重点。
  (四)早市市场:以整治不按规定时间退市,探头占道经商等违法行为为重点。
  四、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活动自8月起至年底结束,共分为3个工作阶段,具体如下: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由各部门制定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8月11日至11月30日)。由各相关部门采取各种强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整治。8月11日至20日,围绕《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知荣明耻 文明出行”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大造舆论声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由市政府专项活动小组对各部门开展活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此次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白国曾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邹克纳、市交通局局长高彪、市城建局局长曹宪、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贵臣、市教育局局长张春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谷连久、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跃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就业局、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白塔区政府、文圣区政府、太子河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韩福江担任,副主任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迎海担任。
  六、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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