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6〕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辽阳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根据《中共辽阳市委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若干规定》(辽市委发〔2006〕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选择30家企业(包括国家、省、市所属各类性质的企业),实施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我市“两大支柱”产业(化工化纤塑料业、钢铁和有色金属加工业)、“三个重点”产业(装备制造及配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矿产建材业)及“四大高新技术产业”(精细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合作为基础的示范性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二、工作目标
到“十一五”期末,示范企业基本建成要素完备、系统开放、高效互动、良性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具体目标是:
1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0%以上。
2企业市场创新活跃,从事生产和营销活动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占15%以上。
3适应技术创新需求,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产权制度、分配制度、人事制度、社会保 障制度更趋完善。
4企业技术结构进一步优化,全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先进制造技术和ISO9000系 列国际标准的比率达到90%以上。
5企业在“两大支柱”产业、“三个重点”产业和“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取得一批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企业全部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三、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和产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