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交通部门按照省运输管理局核发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知单》,严格路面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6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建立校车和中小学、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
7实行管理信息共享。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安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以及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或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由交通部门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四)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门要按照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公安部门要加强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将事故多发路段的相关情况通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
2不断完善公路安全设施。按照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加快完善已有公路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逐步完善新建、改建干线公路和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3改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公安、交通、城建部门要制定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2007年年底前,各县(市)区要按照“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岗区渠化,规范设置停车场,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4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重点在辽阳县、灯塔市政府所在地周边二级以上公路、主要旅游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故多发的路口,特别是学校周边路段实行综合改造,完善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防护设施。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白国曾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邹克纳、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跃担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副主任艾杰、市建委副主任金禹、市交通局副局长姜宗禹、市农委副主任金标、市安监局副局长郭忠敏、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文良、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杰、市农机局副局长马承德、辽阳县代县长詹恒秋、灯塔市代市长隋显利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陈跃兼任。辽阳县、灯塔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