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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检查评价阶段(2008年11月至2008年底)。市政府组织对县(市)区的创建活动进行初评,评价结果报省政府;省政府组织对达到复评条件的县(市)区进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对达到复评条件的县(市)区进行抽查或者互检,并公布复评、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总结表彰。
  四、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各级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扩大宣传覆盖面。司法行政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3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在50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
  4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部门要在车管所(站)、驾驶人考试场、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现场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成册,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学校等单位。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采取适合农村特点、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拖拉机、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
  5强化责任追究和舆论监督。监察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除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二)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等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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