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值班工作的要求,全面做好政务值班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务值班在处理日常政务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值班和重要情况报告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政务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领导
认真抓好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是及时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快速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把政务值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值班人员快速有效处置政务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确保政务值班工作万无一失。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为政务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值班人员具体负责的政务值班机制,确保政务值班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推进政务值班工作的规范化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政务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搜集、处理和报送办法,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是机关在岗工作人员,严禁雇用保安和临时人员。在国家、省、市重大会议、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除按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外,还要实行领导坐班或在岗带班,并将值班表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日常政务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的应急管理原则,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尽快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对事件处置未完结或有领导批示指示的要注意做好续报和情况反馈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向市政府报送紧急重大情况负责,督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设立专职信息联络员。值班期间,如发生紧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电话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