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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全市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全市农村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辽市政发〔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6年,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加的工作目标,广辟融资渠道,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设工程,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全面落实各项农村政策,全市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突破两位数,实现了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农村工作加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辽阳县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现代农业建设县级优胜单位”称号,授予宏伟区人民政府等2个单位“现代农业建设县级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辽阳县首山乡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农村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辽阳县刘二堡镇人民政府等7个单位“现代农业发展先进单位”称号;授予辽阳县隆昌镇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山区农村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市精神文明办公室等11个单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服务单位”称号;授予辽阳县人民政府等2个单位“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县(市)”称号,授予宏伟区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先进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新一年里在农村工作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号召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加快发展,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
  附件:辽阳市2006年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七年二月一日

  附件:
  辽阳市2006年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
  一、现代农业建设先进单位
  (一)先进县(市)区
  1现代农业建设县级优胜单位
  辽阳县人民政府
  灯塔市人民政府
  太子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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