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登记、 认定、公示、申报工作。
2.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咨询,对社区 内下岗失业人员遇到的问题,积极帮助进 行政策查询和向有关部门反映。
3.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 就业扶持政策。
(二)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2.服务于社区居民生活需要,采取兴办服务实体、创建再就业基地等多种方式,开发一批社区就业岗位。
3.建立空岗申报制度,广泛搜集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空岗信息,及时提供给求职人员。
(三)开展社区就业援助
1.建立就业跟踪服务制度,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家庭,跟踪了解其就业再就业情况。
2.积极做好辖区内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其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3.对生活困难、急需就业的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提供空岗信息等多种手段,给予即时就业安置。
(四)强化基础管理
1.对辖区内失业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社区内各类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愿望等基础信息。
2.建立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五)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
2.加强基层平台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开展劳动保障业务学习,强化业务考核。稳定社区工作人员队伍。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网络信息资源、共享。
工作安排制定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相关宣传资料,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分步推进阶段(2007年2月份至2010年10月)。各县(市)区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选择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服务功能较全、就业服务水平较高、就业目标完成较好的社区首先开展创建活动,之后分期分批分步推进。每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按照辽阳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评估标准,对本地区开展创建活动的社区进行考核评比i将成绩优秀的报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按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评比内容和考核办法,对上报的社区进行检查、验收,认定合格的,给予挂牌、奖励,并实行动态管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11月份至年底)。各县(市)区对本地区创建活动进行评估验收,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领导小组对全市创建活动进行总体评估和总结,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