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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辽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2.对已认定的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物流快件、城市货运出租等企业经常出入城区的货运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其行驶路线、停靠地点提供方便;并为城市配送车辆在专业市场、商场、百货店、超市等市内商业网点停靠提供便利条件。

  (七)工商企业分离物流业务扶持政策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的物流企业,经市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确认,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享受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中的扶持政策。

  (八)引进物流企业政策

  1.引进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和国内50强物流企业在辽阳设立总部、区域总部需要租赁办公场地,公司注册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自筹资金建设分拨中心、配送中心,用地按辽阳物流企业用地政策执行。

  2.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重组、兼并、收购原国有仓储运输企业,在组建物流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资产置换以及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性收费,经市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予以免交,并依照有关税收政策减征或免征契税。

  (九)优化环境政策

  取消向物流企业收取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项目。严禁对物流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涉及物流相关业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设置站点,擅立收费项目,向货运车辆及物流企业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成立辽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侯绪涛、市商业局局长解静担任,成员有市财政局副局长胡忠宇、市工商局副局长何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长有、市交通局副局长李健、市地税局副局长胡铁明、市商业局副局长宿文举、市统计局副局长刘万涛、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跃、市发改委副主任杨宇、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主任马东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宏观指导、运行调控、督促检查、重大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及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杨宇兼任。

  (二)加强综合协调工作。现代物流业是一个新兴复合型产业,涉及全市各部门、相关县(市)区和多个行业。为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现代物流工作协调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提出促进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实施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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