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拓展公交服务范围,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湟中、湟源、大通县政府)
5、利用科技化管理手段,积极推进路面视频信息资源共享、GPS全球卫星定位调度和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行管理,对公交车、出租汽车、客货运输车辆、出租汽车呼叫定位服务实行动态运行监管,逐步推行城市客运一卡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监督管理
1、对汽车(摩托车)修理业、加工业、马路洗车等占道经营现象和道路沿线商店门口的占道摆摊、设点、挤占人行道等现象,制定清理整治的具体方案,对占道经营业户严格市场准入,对不具备开业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清理和取消。(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
2、抓好对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的审批、管理,减少因路面施工带来的交通拥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助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3、加大对汽摩配件市场的监管力度,将汽摩配件市场和城郊结合部维修点做为重点,开展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及来源合法性的检查,依法惩处经销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汽车维修点、改装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协助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五)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畅通意识
1、开展上街宣传活动。公交公司组织交通秩序协勤员,到公交港湾、十字路口斑马线、酒店、商场、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路段执勤疏导,发动社会广大力量积极参与“畅通西宁”活动,努力改善畅通环境,营造畅通氛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协助单位: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交通志愿者设立交通公益宣传岗位,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各区政府)
3、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网络,通过设置宣传橱窗、开展巡回文艺汇演、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宣传教室、宣传站,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同时,加强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交通安全宣传固定专栏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等建设,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协助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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