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北50米至硝堡街,东50米至辽溪铁路,南17米至北顺城街路南,西至文圣路(与保护范围重合),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西段
保护范围:以明城墙残段为基点,西、北各20米内,东2米至曙光路,南20米至北顺城街。
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三面保护范围外各15米,北40米至硝堡街,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7魁星楼遗址
保护范围:东15米至东顺城路,南40米至护城河,北18米至南顺城街,西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北两侧保护范围外各50米,为Ⅲ类建设控制地带;南110米至新兴街,西100米以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8四方台烽火台
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中心点为基点,周围10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50米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9姑嫂城烽火台
保护范围:以烽火台中心点为基点,周围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100米内,为Ⅰ类建设控制地带。
10天主教堂
保护范围:东、北两侧围墙外各6米,南3米至四道街,西12米至曙光路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100米至新华路,北55米至中华大街,南保护范围外50米,西24米至曙光路西侧道路红线,为Ⅳ类建设控制地带。
11基督教堂
保护范围:东、西、北三面围墙外各6米内,南3米至三道街路北。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南24米至三道街路南,北70米至四道街,东49米至标牌厂西侧围墙,西23米至汤河水库管理局东侧围墙,为Ⅳ类建设控制地带。
12长安寺
保护范围:南35米至六道街,东、西、北三面院墙外各6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300米至辽溪铁路,南120米至五道街,西150米至文圣路,北60米至北顺城街,为Ⅰ、Ⅳ类建设控制地带。
13于公馆
保护范围:东、北两侧建筑外各6米,西侧建筑外10米,南侧建筑外15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23米至中心路,南80米至二道街,北50米至三道街,西与保护范围重合,为Ⅱ类建设控制地带。
14四合院建筑群
保护范围:东2米至中心路,南1米至四道街,西、北两侧围墙外各6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南与保护范围重合,北90米至中华大街,东侧保护范围外90米,西4米至现状住宅楼边,中心路以西为Ⅲ类建设控制地带,中心路以东为Ⅳ类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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