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2006年政府工作考评中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辽市政发〔2007〕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 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 外开放、优化经济结构、构建和谐辽阳为重点,同心同德,埋头苦干,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 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使我市在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政府工作考评中名列第三名 的 基础上,跃居全省第二名,并获得了全省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社会保障工作、平安建设工 作3项指标单项奖牌,有24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按照2006年确定的奖励办法,市政府决定,对所承担指标列全 省前八名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按指标实际得分,在权重基础分之内每分奖励100 元,超权重基础分每分增加100元(一个单位承担2项以上指标者,取其高者计发奖金,不兼 得);对指标得分列全省第一名的加发奖金6万元,第二名加发5万元,第三名加发4万元, 第四名加发3万元,第五名加发2万元,第六至八名加发1万元;对获省政府单项指标奖牌的 责任单位另行奖励2万元;对市政府考核办奖励7万元。对指标得分列全省前三名和在考核工 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为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1名主要具体工作人员记二等功 一次;指标得分列全省前五名的,对该单位年终优秀公务员评定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 , 对在2006年全市政府工作指标考核中获前三名的白塔区人民政府、太子河区人民政府、宏伟 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保持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 召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向先进学习,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 意进取,努力为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辽阳做出更大贡献 !
附件: 1列全省前八名指标及奖励金额(略)
2荣记二等功人员名单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2:
荣记二等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