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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二)建设辽阳市教育诚信服务体系。2007年重点做好辽阳市教育诚信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做好应届毕业生和部分往届毕业生基本情况的信用交换指标,逐步对在校学生进行电子注册,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并与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进行信用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实现省、市两级联合征信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三)加强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建设,实行全程化、分类别、分层次的就业与创业指导课教学。市内高校要把就业与创业指导课作为公共必选课,纳入教学计划,总课时不少于20学时,逐步形成完整的就业与创业指导课程体系。加强就业与创业指导教学机构建设,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就业与创业指导教研室等教学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教师,确保专职就业与创业指导课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在校大学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
  八、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宣传形式,引导社会、高校、家长、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推动就业的成功经验,宣传大学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
  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各高校要把就业宣传教育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要把职业指导和就业教育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注重毕业生的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择业观,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经受锻炼。结合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途径,广泛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九、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
  (一)为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职能,对辽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张洪武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姜军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贾成伟、市人事局局长兼市编委办公室主任申泽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学清、市教育局局长张春雷、市发改委主任侯绪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谷连久、市财政局局长胡忠宇、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立、市人事局副局长孙民、市商业银行行长王晓春组成。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包括:统筹指导、协调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规范管理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加强就业市场互通互联,建立信息需求登记制度和市场反馈机制,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孙民兼任。各县(市)区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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