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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六、不断改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一)建立完善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和失业登记制度
  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级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就业市场登记求职,有关部门要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对有要求到实习基地见习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到相应专业的实习基地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就业市场办理失业登记。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专门台账,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组织他们参加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失业时间较长的毕业生要给予重点援助。
  (二)加强市场和信息网络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招聘收费行为。各级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应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上述机构举办的就业招聘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必须经过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举办毕业生招聘活动。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招聘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需求登记制度、市场信息分析发布制度和网上联合招聘制度。大力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实现资源共享。
  推进“大学生就业信息工程”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在网络建设上的投入,加强对就业网络的维护管理,2007年全市所有县(市)区和高校全部开通就业信息网。组建以人事部门牵头,人事、教育、劳动系统就业网站为基础的“辽阳市大学生就业网络联盟”,统筹全市就业信息资源。建立并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网络平台,定期开展分行业、分专业的网上招聘活动。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服务网功能,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帮助学生顺利实现就业。
  七、高校要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措施
  (一)各高校要明确市场定位,按照市场需求主动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评估调整或停办社会需求少、就业率低、缺乏竞争力的专业,严格控制就业率较低专业的增设。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和创业孵化体系,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为就业工作体系建设提供充分保证,年内在全市高校建成一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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