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举行部分仪式。
1.首批廉租住房钥匙发放仪式。6月份举行首批廉租住房(新湖家园)分配钥匙发放仪式。(责任单位:狮子山区政府,中联开发公司,市住房城建委)
2.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仪式。分别举行立新煤矿棚户区、横港棚户区、铜化集团东部城区集资建房等项目开工仪式。(责任单位:狮子山区政府,铜官山区政府,铜化集团公司,市住房城建委)
3.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回迁仪式。举行老铜矿、露采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回迁交房仪式。(责任单位:有色控股公司,铜官山区政府,市住房城建委)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底)。制定“住房保障年”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实施机构,确定2009年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并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
(二)实施阶段(2009年12月前)。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等稳步推进。
(三)总结阶段(2010年1月)。对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住房保障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住房保障年”活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一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措施。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列入民生工程考核范畴;其他项目由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公室牵头进行考核,列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完善例会制度,建立推进机制。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收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相关问题,积极承办相关例会,加快促进问题的解决。对会议决定事项,要加大督查和协调力度,并按照考核责任制度对各单位进行评价考核。
(三)落实保障资金。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发改委、市住房城建委、市国土局等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时序进度建设,及时向社会供应。同时,积极落实市“住房保障年”活动各项资金。
(四)加强宣传,增强透明度。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对住房保障政策、建设规划以及住房保障对象确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强化协调配合。“住房保障年”活动涉及县、区政府和多个部门,相互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住房保障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