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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行意见

  咨询专家是指省内外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负责提出行业或领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要求审查项目的先进性和可行性,对项目进行打分并写出评审意见;对项目的评审咨询结果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专家的选择根据各种科技计划的需要从咨询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对专家采用信用等级管理,跟踪考核。

  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计划项目管理全过程中的廉洁行政行为,对职权范围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四、运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各业务处室根据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年实际,编制分管领域的年度科技计划指南。

  --发展计划处编制年度科技计划指南,报厅长办公会批准后在网上发布,指导全省的科技计划工作。

  --负责项目受理的中介机构按照厅长办公会的决策,修改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转。

  (二)申报与受理

  --申报单位(自然人)在项目申报前,必须到国家或省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的查新机构进行项目检索查新。

  --申报单位(自然人)从科技厅网站下载统一编制的项目申报软件,制作项目申报软盘,提交给相应主管部门(省自然基金和省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计划申报项目直报省科技厅网站)。

  --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项目的筛选,根据计划指南,审查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的资格,审查项目软盘的内容和格式;依据项目申报密码,分批将申报项目上传至省科技厅指定网站。

  --负责受理的中介机构将受理的项目汇总和分类,按领域发送至相关业务处室和相对应的中介机构,形成建议项目数据库。

  (三)评审立项

  --发展计划处提出经费预算、支持方向、年度计划的批次、每批计划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意见,报厅长办公会审定。

  --各业务处室和中介机构根据厅长办公会决定组织执行。

  --中介机构从咨询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受理的项目组织网上评审。

  --专家按要求对项目进行网上打分,写出评审意见,并上传至指定网站。

  --中介机构在有关处室的指导下,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排序。

  --各业务处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项目指标的1:1.2提出分管领域项目初选方案,与专家综合评审意见有较大变化的要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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