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科技局、民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科技局、民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淄科发〔2001〕137号)


各区县科委(科技局)、民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随着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我市经济呈现出以公有制为主题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始大量涌现,并逐渐成为我市从事科研开发服务,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

  为了促进我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规范其登记审查和管理工作,更好地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技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科技厅、民政厅《山东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淄博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民政局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淄博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发展和规范我市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技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以及《山东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成果转让、科技咨询与服务、科技成果评估以及科技知识传播与普及等业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非盈利性科研机构管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