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认真总结村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通知
(陕林发〔2008〕160号)
各市林业局,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林业局:
2007年7月以来,我省林改试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和安排部署下,经过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和扎实工作,已完成了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和宣传培训等一系列工作任务,目前,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下,各地正在不同程度地组织开展实地勘界确权、签订承包合同、调处争议纠纷等工作,个别试点县即将进行建档发证。总的来看,各试点村承担的林改任务已基本接近尾声。为及时总结村级林改试点经验,给全省开展林改工作提供借鉴,省厅决定开展村级林改试点经验总结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经验总结工作
村组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阵地,各行政村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方针的具体落实者、执行者,也是改革的具体组织者、操作者,因此,总结村级成熟的林改经验,对我省下一步制定林改政策性指导意见和全面有效组织开展林改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在搞好当前勘界确权工作的同时,把经验总结作为林改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得力人员挖掘典型
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从相关部门协调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队伍,深入村组,挖掘典型,体现亮点。要争取多总结经验,总结好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总结试点经验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