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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
(陕林发〔2008〕183号)


各市林业局:
  2008年元月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遭受了雨雪冰冻灾害,不仅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片受灾,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有所下降,而且工程实施以来初步形成的后续发展能力遭到重创,特别是已经开始产生经济效益的竹林等速生丰产林、柑橘等经济林、茶树等生态经济兼用林大面积受损,使退耕农户今年的经济收益乃至今后几年的生计问题都将受到较大影响,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为指导各地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防范复耕反弹,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成果巩固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8]70号)要求,现就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及巩固成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巩固成果工作的重要性
  退耕还林是我国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治理的重点是生态区位极其重要、生态极其脆弱地区的坡耕地、沙化耕地以及周边荒山荒地,其成果将成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做好工程受灾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事关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事关国家巨额投资的效益,事关广大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国家生态安全。退耕还林工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既要恢复森林资源,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又要保障广大受灾退耕户的当前生计,逐步恢复退耕农户的长远发展能力。各地要充分认识退耕还林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巩固成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每一户退耕农户、每一块退耕还林地块的恢复重建,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尽早恢复,确保退耕农户的生活水平不下降。
  二、抓紧组织灾后林地林木清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受灾林木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林资发〔2008〕25号)和《关于印发〈雨雪冰冻灾害受害林木清理指南〉的通知》(林资发〔2008〕37号)要求,抓紧组织工程灾后林木清理。一是因地制宜,组织指导工程受灾地区及时采伐因灾死亡林木,合理调整使用限额指标,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木竹市场销售指导、服务和监管,维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减少退耕农户的直接损失,同时防范和杜绝滥砍盗伐。二是对受灾林地的清理要科学论证,尽可能避免全面垦复,造成原有植被的全面破坏,防止带来新的水土流失。三是加强森林经营措施,对受灾偏倒的林木要进行培土扶正,对冻伤压断的树木及时修枝平茬,对竹林、茶树以及其他一些兼用林及时进行垦复施肥,促进林木尽快恢复生长,同时做好灾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三、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安排灾后重建和巩固成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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