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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城八区市政管委、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按照北京市2007年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创造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全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建设,现对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职责
  北京市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工作,由市市政管委牵头,负责总体协调,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绿化建设任务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城八区市政管委、园林主管部门为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整治、绿化建设的实施单位。
  二、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按照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下发的《北京市环境建设任务书》中确定的重点大街重点地区范围执行。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
  (一)严格按照道路绿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实现道路绿化建设,全面清理、拆除违法占用绿化用地的建筑、设施。
  (二)此次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工作,多属对现状道路绿地的完善提高,建设标准参照《北京市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等级质量标准》(京绿地发〔2006〕4号)文件中确定的道路绿地建设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执行。要注意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树木植被,突出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理念,实现生态、景观等绿地功能的最佳和最大最优化。
  (三)结合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整治,选择关注度高、适度规模、短期内能见效的重点区域进行绿化景观节点营造。
  (四)植物选择应充分考虑符合奥运赛时景观需求,优先考虑夏季景观效果好的观花、观叶、观枝、观果植物。
  四、工作要求
  (一)城八区市政管委、园林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次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绿化建设工作,通力合作,上下一致,按照意见要求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抓好绿化建设任务的组织落实。
  (二)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的绿化改造方案要报市、区园林绿化部门审核把关。对涉及两轴、四环、六区以及机场路等绿化改造方案由市园林绿化局进行审核,其他重点大街的绿化方案由各区园林绿化部门负责审核。
  (三)城八区市政管委、园林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绿化建设工作中必须依法行政,实施“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道路绿化工程原则上由各区园林绿化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组织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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