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国庆节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开放夜景照明设施的通知
天管委,西站管委,各区县市政管委及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庆节”和“十七大”期间环境布置工作的有关安排和《
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按照重大节日标准开放夜景照明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灯时间及范围
(一)9月27至29日每晚18:00至24:00。
开放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各高大建筑物,各种道路照明和灯饰等(含天安门广场)。
(二)9月30日至10月7日每晚18:00至24:00。
开放全市所有夜景照明设施。
(三)10月8日至“十七大”会议结束第二天,每晚17:30至24:00。
开放全市所有夜景照明设施。
二、组织落实
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通知天安门地区(天安门广场的高杆灯由北京电力公司负责落实)、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西客站管委负责通知西客站地区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开放工作;各区县市政管委负责通知、督促、落实所辖范围内各单位夜景照明设施的开放工作;市路灯管理中心负责落实、保障道路照明设施开放工作。
三、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