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区县市政管委,北京环卫集团,北京国中公司,北京一清百玛士公司:
城市垃圾粪便处理是城市运行的基础工作,是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垃圾粪便处理设施(以下简称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迎接2007年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安全工作,现提出如下通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处理设施的安全工作,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本着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工作放在头等位置,妥善做好有关工作,迎接2007年国庆和党的“十七大”。
二、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建设,规范安全工作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抓住安全薄弱环节,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求。各管理单位要组建应急抢险队伍,落实人员和物资,随时准备排除险情。
三、加强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十七大”前开展对所属处理设施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施设备、相关工作制度、关键工艺环节、责任主体及落实情况,应急预案、隐患整改和“十七大”保障工作等内容,掌握处理设施安全工作的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四、市市政管委将对市属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区县市政管委所属处理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五、加强信息管理,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领导带班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事故零报告制度,制作信息报告表,包括安全运行,重大事故、领导带班及签字等,从10月1日起到“十七大”结束,每日15:00前向市市政管委报送全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安全工作信息。在“十七大”结束前,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及处理设施管理部门领导以及相关负责人应随时待岗,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立即按预案要求进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我委。
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北京市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表》及自查结果报告(加盖公章)报市市政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