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天管委、西站管委、开发区管委,各区县市政管委、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各区县环卫服务中心,北京环卫集团、市公联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8年元旦将至,为让广大市民渡过一个干净整洁的节日,根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现将元旦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环境卫生工作是城市管理重要的基本的基础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城市形象,各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专业作业单位和各有关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要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
各单位要成立节日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节前组织街道(乡镇)发动辖区群众、单位开展节前“大扫除”活动,清除卫生死角,特别要搞好小街小巷,小区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制定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方案,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城市环境卫生秩序良好运转,让群众过一个文明、和谐的节日。
二、认真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根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管字〔2007〕18号),按照“统一领导、区县为主、分级管理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抓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落实。
各区、县市政管委要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街、乡(镇)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天管委、西站管委、开发区管委要做好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单位、园林绿化管理养护单位、河湖管理部门、施工建设单位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要按照城镇地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做好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市垃圾渣土管理处要按照《北京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北京市街巷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天安门地区、西客站地区,北京环卫集团、城八区环卫服务中心责任区的作业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作业责任单位,并每日按时报送检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