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一九九六年度商品房物业管理公共
服务费及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理论成本测算口径》
一、公共服务费理论成本测算
假定条件:
1、以五万平方米多层住宅为核算单位;
2、福利费中养老金按管理人员年平均工资总额的25.5%计算;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11%计提;
3、楼内公灯按每层15W/只安置,小区住宅共需250只核计;
4、绿化覆盖率按10%,容积率按1.2为准计算,绿化面积为4200㎡。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管理人员工资
主任1人,1500元/月×1×12=1.8(万元/年)
管理人员4人,800元/月×4×12=3.84(万元/年)
2、服务人员工资
保安6人,0元/月×6×12=4.32(万元/年)
清扫2人,500元/月×2×12=1.20(万元/年)
绿化1人,0元/月×1×12=0.70(万元/年)
水电养护2人,1000元/月×2×12=2.4(万元/年)
3、福利费
5.64×25%+5.64×11%=1.44+0.62=2.06(万元/年)
合计(1+2+3)=16.34(万元/年)
(二)楼内公用设施维修及保养费
楼内公灯照明:开灯12小时/天,月耗电为5.4度/月·只×0.55=2.97元/月·只
250×2.97×12=0.89(万元/年)
无安装此灯,不应计费。
(三)绿化管理费
按每平方米年支出物质补偿2元为核算,
4200㎡×2元/㎡=0.84(万元/年)
(四)清洁卫生费
按每人每月物质损耗补偿100元为准核算。
100元/月×2×12=0.24(万元/年)
(五)保安费
按每人每年物质损耗补偿300元为准计算。
300元/年×6=0.18(万元/年)
(六)办公费
按管理人员工资25%计提
5.64万元/年×25%=1.41(万元/年)
(七)折旧费
按财务部门规定计提
0.5万元/年
(八)法定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