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七)其他与我省科技事业发展有关的重大科技活动等。

第三章 支持方式和支出范围

  第五条 科技专项支持方式主要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及奖励。
  (一)无偿资助:根据项目实施中的研究开发内容、资金投入、预期目标等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贷款贴息:根据项目贷款合同、银行当期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按照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予项目承担单位贴息。
  (三)奖励:对已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按照有关条件规定对主要贡献者予以奖励。

第四章 资金使用范围

  第六条 科技专项主要用于项目费及项目管理费。
  项目费是指项目在研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直接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咨询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及设备的试制费,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而发生的费用。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占科技专项的支出比例。
  (二)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三)实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四)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参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会议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项目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六)劳务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和咨询专家费用。专家咨询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七)其他相关费用,经省财政厅核定的重大科技活动支出及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是指省级管理部门为组织项目、开展评审、评估、招标、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省级项目管理费用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及资金预算进行核定。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