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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房管所转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快房管所转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房地物[1996]447号 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


浦东新区规土局,各区、县房地局、房管局,崇明县建委:

  现将《关于加快房管所转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快房管所转制的实施意见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屋产权多元化的形成,物业管理已在我市迅速发展。为加快房管所向物业管理公司的全面转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房管所转制的原则

  房管所机制转换要贯彻“政、事、企分开,权责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

  房管所原有的房屋行政管理的职能逐步移交给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即浦东新区规土局,各区县房地局、房管局,崇明县建委)及其派出机构房管办事处。房管所对房屋的调配权、租赁管理权移交给区县房管部门经营管理直管公房的集团公司。房管所转制为物业公司,通过接受委托或市场竞争管理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厂区等,实施物业管理、房屋修缮及其它经营活动。

  二、房管所转制的要求

  1、物业公司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组建,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个专业公司。企业内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规范运作。物业公司通过投标、议标或者接受委托管理物业,与委托单位签定物业管理合同,实行有偿服务。房管所转制不是简单翻牌,要根本转变传统的管房模式,引进竞争机制,尽快进入市场循环,改物业管理终身制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聘用制。

  2、物业管理公司要扩大管理服务范围,对住宅小区要实行统一管理,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不再是单纯的房屋维修,而是对小区内保安、保洁、绿化、车辆、房屋维修等的全面管理,并包括对业主、使用人的特约服务和社区服务。

  3、物业管理公司必须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优质服务的行业形象,做好基础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房屋、设备、设施的保修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检修、保养,提高房屋完好率。要针对物业管理的特点,调整作业时间,保证维修及时到位,推行随报随修,公平收费、质量合格的承诺服务规范。要从根本上改变服务态度,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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