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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四、《丢失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和“已抄报税证明单”由各市县局按本文附件和总局《通知》附表格式自行印制。

  附件:丢失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

二○○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丢失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表

购货单位

单位名称(全称)

 

税务登记号

 

丢失

防伪

税控

专用

发票

内容

发票

代码

发票

号码

货物

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

税额

 

 

 

 

 

 

 

 

 

 

 

 

 

 

 

 

 

 

 

 

 

 

 

 

 

 

 

 

 

 

 

 

 

 

 

 

 

 

 

 

 

 

 

 

 

 

 

 

销货单位

单位名称(全称)

 

税务登记号

 

专用发票丢失情况说  明

                     购货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购货单位主管国税机关证明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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