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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五、为掌握和了解全省跨区域经营涉外企业的基本情况,请各市县国、地税局认真填写《总机构在海南省的跨市县经营涉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总机构在海南的跨省经营涉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和《分支机构在海南的跨省经营涉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5月20日前分别上报省国税局(涉外处)、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联合税务审计年度执行情况工作总结。

  附件:1.总机构在海南省的跨市县经营涉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2.总机构在海南的跨省经营涉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3.分支机构在海南的跨省经营涉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总机构在海南省的跨市县经营涉外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公章):

企业总机构名   称

总机构所在地

企业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号码

企业

类别

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

生产经营期限

生产经营范围

开业时间

获利年度

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税务注册证号码

分支机构所在地

分支机构业务范围

分支机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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