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吉市教发〔2009〕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我市教育实际出发,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领导讲话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之中,把依法打击和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结合起来,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不断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二、主要任务
吉林市教育局在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中,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内容展开:
1、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排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此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学校安全和周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此项工作的统一部署,重点对校园周边的违规网吧、彩票投注站等场所以及校园周边流动摊点、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排查情况上报同级相关部门,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依法整治工作。直属学校把排查情况上报教育局校外办,教育局将汇总情况上报市文明委。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结合学校实际,精心设计德育载体,积极推广学校“道德早餐”、社区“青少年成长驿站”、“家校通”教育网络平台等成功经验,积极引导广大青少年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树立远大理想和信念,增强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的能力,远离网吧,自觉远离不良出版物、不良网络信息以及不良音像制品等文化垃圾的侵蚀。
3、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今年是建国60周年,各学校要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结合“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读书活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等独具特色的、丰富多彩的、寓教于乐的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道德情操。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活动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