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推进安全教育。上半年,市教育局拟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要求,组织学习资料,安排落实好学习任务,选拔组建参赛队伍,做好参赛准备。
5、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各校要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强化法律意识,引导广大学生遵纪守法,减少和避免违法乱纪事情的发生,维护学校的稳定。
6、开展心理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中学以上的学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课列入必修课,设立心理咨询室,条件好的学校还要聘请有资质的心理医生,对于有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治疗,要避免学生因心理失衡、情绪失控而引发恶性事件。
7、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开放日、建立“家校联系卡”等多种形式架起学校和家庭联系的桥梁,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协商教育学生的方式方法,尤其做好问题生的转化工作,从而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协调一致,共同构筑学生安全的保护屏障。
8、开展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者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尤其要组织特殊岗位从业者参与安全知识的学习,市教育局拟于六月中旬组织安全知识学习。
三、以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为重点,多角度开展学校安全整治工作
9、继续开展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各校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长期开展,在每学期初开展集中排查的基础上要坚持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学校要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并对整改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文字材料,每月25日前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
10、完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吉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学初,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新一轮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聘任工作,并明确工作任务,加强联系沟通,充分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教育,维护学校治安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此项工作要于3月上旬结束。
11、进一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意见》和《吉林市十大平安工程活动》精神,各校要继续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载体,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争取更多的学校跨入安全文明校的行列。已被推荐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力度,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各项安全工作,提高创建水平,巩固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