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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农业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农业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4]20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机、果业、畜牧水产)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我厅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业行政审批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领导小组,下设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简称:综合办公室),为农业厅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经江西省人民政府三次清理之后保留的江西省农业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综合办公。12个农业行政审批事项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设立;国外农业植物种苗的引进;兽药(渔药)制剂、生产经营及兽药品种生产许可;进口兽药许可;新建种畜禽场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省级水产原种场水产种苗生产许可;渔业生产捕捞许可及特殊需要捕捞;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核发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渔业船舶登记;农药、兽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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