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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广泛宣传张贴《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广泛宣传张贴《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4]17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农办政〔2004〕3号《关于广泛宣传<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稳定粮食面积,恢复和提高粮食产量,农业部编印了《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请各地采取措施,尽快把中央的政策措施宣传到村到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政策宣传的重要性。2004年,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把中央的政策宣传好,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于实现今年的粮食生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宣传中央对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作为当前春耕备耕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通过政策宣传,使发展粮食生产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二、千方百计扩大政策的影响力。各地要广泛张贴《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全省按照11个设区市、94个农业县(市、区)和三个管委会、1507个乡镇、20183个村委会分发。要确保每个乡镇所在地张贴3份,每个村张贴1份。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表。

  三、认真搞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讲解。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要把政策宣传与送科技下乡、技术推广、农民培训等结合起来,送政策、送技术,搞好政策和技术咨询。既要让农民了解种粮的好处,又要让农民懂得增产的技术。靠政策、靠科技、靠投入搞好今年的粮食生产。

  四、加强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地要注意了解中央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农民对政策措施的反映,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把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五、各地接到宣传材料后2天内迅速下发。张贴工作要求在2月底前完成,并将落实情况报省粮油局。

  附:江西省《2004年国家鼓励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宣传材料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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