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农字[2004]27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安排全年农业生产和种子供应的关键季节。为了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
农业部《关于做好当前种子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4]4号)要求,结合省厅《关于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04]9号)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种子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以棉种为重点的种子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九江、宜春、新余三个棉花主产市和南昌、九江两个棉花种子集中交易地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到4月30日,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以棉花种子为重点的种子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要把棉花种子质量作为专项治理的重中之重,安排专门人员,组织一次以发芽率为主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要通过查质量、查标签标识,发现线索,顺藤摸瓜,“打源头、端窝点”,堵住伪、劣种子流入市场和生产领域的渠道;要按照《种子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转基因抗虫棉种子的市场检查,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省厅将进一步开展棉花种子质量抽查。
二、认真落实种子市场专项治理目标责任制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种子管理主体、行政执法主体和质量监督主体的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依法对辖区内种子企业和种子市场进行监管。各级农业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要求,亲自部署,明确责任,明确目标,明确措施,奖惩并举,签订目标责任状,把种子市场专项治理落在实处。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大案要案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受理消费者和企业的举报和投诉,坚决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行为。我厅将派出督导组,到各市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进行市场调查,及时通报信息,督办案件。各地对于发现的大案要案,要在24小时内上报;办结案件,要将结案报告复印件在一周内上报,一案一报;对于上级交办案件,要明确专人,及时组织依法查处。种子的打假是一个依法行政的过程,各地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制定规范的立案、调查、结案程序,建立案件卷宗制度。为配合这次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提高我省种子管理系统的执法水平,今年将在全省开展案件查处评比工作,年底,各市、县均可选择案件查处档案,参加全省的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