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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0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农字[2004]32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大力开展农民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素质,是建设现代农业,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及全省农村和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民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200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4〕2号)的要求和我省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目标,动员和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认真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继续推进“绿色证书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效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二、工作任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目标,组织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转移就业前的培训,是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小康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重点农业工作来抓。2004年全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要达到3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要达到10万人。

  全面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订单、定点、定向的形式,对用工量较大的家政服务、餐饮、缝纫、电子、建筑等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业科教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基地负责招生、培训与学员就业。在全面推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同时,省厅重点抓好玉山县、南昌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培训,各设区市也要确定1-2个示范点,努力探索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有效方式和转移就业、配套服务、监督管理等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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