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1、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管理,切实担负起管理好本辖区内种子质量和种子市场秩序的责任,把提高种子质量、净化种子市场、规范执法行为、打击不法分子作为促进农业生产、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各级农业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参加并组织协调好辖区内种子市场检查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
2、严厉查处大要案件。各地在种子市场检查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和企业、农民举报、投诉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种子违法案件,要准确、快速依法从重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对查处的案件要及时上报。
3、建立举报制度。要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发动群众,举报和打击种子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要做好《
种子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
种子法培训班,印制有关宣传材料,让群众掌握识别真假种子的技能,让全社会都参与种子打假。另一方面,要建立举报制度,使假劣种子无藏身之处。江西省种子管理站种子案件举报电话为:0791-6252049。
4、抓住典型及时总结。各地在种子市场检查工作中,要抓住典型,对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总结,不断提高种子执法工作水平。并在3月上旬和5月前分别将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质量抽查的阶段性工作和全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书面报送厅种子站。对积极开展检查,工作突出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对在检查活动中徇私枉法,贻误工作,敷衍塞责,发生重大种子案件的要通报批评。
5、认真统计种子存量。杂交稻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供应直接影响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的切身利益,农作物种子的信息管理是各级种子管理部门最基本的工作职能,应作为日常工作抓好落实。各地应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填报各项数据,保证相关种子信息的准确及时反馈,更好地为政府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指导企业运营决策,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二○○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