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4]9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
春耕备耕在即,为了进一步整顿规范我省种子市场秩序,贪污严厉打击和震慑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不法行为,让广大农民购买放心的农作物种子,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种子管理机构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月15-3月5日)。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种子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种子市场开展检查、整顿。
第二阶段:情况汇总(3月5-3月10日)。各市根据检查、整顿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厅种子站。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3月10-3月20日)。由省农业厅种子站和有关设区市种子站组成若干检查组,对种子市场进行抽查,抽查方案随组下达,抽查结果将通报全省。
二、检查对象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子经销商(含分支机构、代销、经销小包装种子者)。
三、检查内容
1、种子企业是否依法持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无骗取、伪造、变造、买卖、租借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生产、经营条件有无变化等;
2、种子企业、经销商是否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3、种子加工、贮藏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销售的种子是否符合《
种子法》规定的审定、加工、包装、标签等要求;
5、分支机构是否符合其所属企业法人的有效区域、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有无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备案;
6、种子代销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者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明确核准为“销售小包装种子”或“代销小包装种子”,种子代销者是否在委托方的有效区域和经营范围内代销,有无书面委托和委托方加盖公章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其化违法行为;
8、检查种子质量。各企业应加强对经营种子的质量检验工作。厅种子站将组织设区市种子站对有关企业进行抽检。检验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