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我省开展外来入侵生物--水花生灭毒除害行动的通知
(赣农字[2004]52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各行动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
农业部《关于开展“十省百县”外来入侵生物灭毒除害行动的通知》(农科教发[2004]5号)精神,2004年农业部组织十省开展灭除豚草、水花生、紫茎泽兰、少花蒺藜草等外来入侵生物行动。我省为灭除水花生行动省,其中永修县、新建县、星子县、南城县、万安县、波阳县、芦溪县、高安市、章贡区、吉州区、瑞昌市等十一县(市、区)被列为水花生灭毒除害行动县(市、区)。为了防止入侵生物的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做好本省水花生的灭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水花生的入侵严重威胁了我省的经济、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开展水花生灭毒除害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措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政府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水花生防治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它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各地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水花生的灭除行动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务必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
各行动县(市、区)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每县(市、区)选择10个水花生危害较重的乡镇(简称十一县百乡镇),并确定水花生发生的核心区,集中群众于5月25日参加全省灭毒除害水花生统一行动。在此基础上有重点、有步骤地扩大水花生的灭毒除害规模和范围,力争使村边、路旁、水塘和耕地等水花生发生重点区的铲除率达到60%以上。
三、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十一县百乡镇”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做到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行动步骤,严格督察统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宣传防治外来生物入侵的重要意义和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防范意思和能力。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组织他们投入到防治水花生的灭毒除害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