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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享受备案类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

  2、“申请减免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对一户纳税人不同税种的减免,应分别按税种填写本表;

  3、“第一次获利时间”仅在申请减免税中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时填写;

  4、“申请减免税理由”填写减免税的依据或批文号;

  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存档一份。

  附件3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查表

企业名称

税务登记号

微机编码

经济性质

经营地址

电话号码

开户行及账号

批准的减免税项目

年度收入额

减免税项目收入

应税项目收入

利润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

减免税依据

获利年度

第一笔销售(营业)收入时间

享受减(免)税年度

优惠年度起

优惠年度止

审批减免税文号

国税分局(征管部门或所)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税政部门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市(县)国税局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审批国税机关意见

(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纳税人存一份,主管国税机关存一份,审批国税机关存一份

  填表说明:

  1.金额以元为单位;2.减免税依据指申请享受减免税项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条款;3.享受减(免)税的年度指享受减免税期限的第几年;4.审批减免税文号:有权审批的国税机关批准享受减免税文件的文号;5.获利年度指按税收法律规定弥补亏损后第1个获利年度;第1年未亏损的,以第1年作为获利年度。

  附件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格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XXX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XXX鉴证字[200X]XXX号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 200X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进行了审核。我们审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以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贯彻制定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措施和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账册、年度会计报表、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经审核,我们对贵单位200X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年度收入总额             元;

  利润总额               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            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            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            元;

  应纳税所得额             元;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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