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行外国投资者的注册资本到位规定。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60号)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未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25%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予享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待遇。因此,各地要严格对企业外商投资者的注册资本到位及所占投资各方的比例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凡外商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未达到25%比例要求的,不得批准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四、严格执行享受抵免申请时限。为了简化审批手续和优化投资环境,省局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琼国税发〔2006〕101号)中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购买的符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抵免企业所得税条件的国产设备,可在设备购置年度终了后6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证明资料。各地要严格执行上述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时限,对逾期提出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五、加强对购进国产设备的审核。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审核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市、县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0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90号)以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488号)文件规定,对企业购买属于《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项下的国产设备,属于投资方作为注册资本投资的国产设备,属于非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设备、非生产经营性设备、非货币购买的设备、购买的旧设备以及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等不得抵免的设备要认真审查,切实把好审查关。
六、加强对投资抵免企业所得额度的审核。根据规定,企业购买符合抵免条件的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国产设备投资是指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发票价税合计价格,但不包括按有关规定退还的增值税税款以及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等费用。审核企业申请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额时,要剔除上述不能抵免的金额,确保投资抵免额的计算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