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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转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转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
(2005年12月31日 琼发改价格[2005]2023号)


各市、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5]38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对节日期间肉、禽、蛋、菜、煤气、粮油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的监测,做好市场价格预测、预警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正确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二、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重点监督和整治春运、煤气、医疗服务、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继续抓好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的综合整治工作,把打击和整治旅游“四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严格禁止借“两节”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联盟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综合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疏导价格矛盾。已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利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液化石油气等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商品价格,积极扶持瓜、菜、猪等生产基地的建设,做好货源的组织供应工作,以调节、平抑节假日市场物价;结合党委政府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给予适当的支持和帮助,为社会稳定和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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