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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CDMA用户澳门漫游短信资费备案的通知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CDMA用户澳门漫游短信资费备案的通知
(2006年3月6日 琼通信联[2006]52号)


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CDMA用户澳门漫游短信资费标准的报告》(联通海南营字〔2006〕36号)收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信部联清〔2004〕204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国联通CDMA用户澳门漫游时接收短信免费,发送至中国内地电信运营企业的电话用户的短信资费标准为:(1.2元+中国联通相应国内点对点短信发送资费)/条;发送至中国内地以外的电信运营企业的电话用户的短信资费标准为:(1.2元+中国联通国际及台港澳点对点短信发送资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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