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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汛期城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汛期城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
(市建发〔2005〕188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目前全省各地普遍进入汛期,一些地方河流水位突破警戒线,部分流域存在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为避免洪涝灾害对城建档案安全的影响,保证城建档案,工程图纸的绝对安全,现将加强我市汛期城建档案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城建系统各单位负责工程档案收集整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汛期城建档案安全工作抓紧抓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癖。
  二、对现有城建档案保管库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库房漏雨潮湿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坚决消灭事故隐患,确保城建档案、工程图纸等资料的安全。
  三、结合本区县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汛期值班责任制,做好值班记录和通讯畅通并做好防汛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各区县城建档案专职机构要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室度。确保汛期城建档案防潮、防霉,使城建档案得到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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