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二○○五年度下半年施工图审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建发〔2006〕11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促进施工图审查机构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增进施工图审查机构之间的技术交流,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行为,我委从施工图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市场行为、审查质量等方面,对我市2005年下半年施工图审查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调审建筑工程项目17项(累计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总造价5.80亿元),检查审查机构15家,纠正漏审强制性标准条文8条,未发现错审现象。
检查发现,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能够自觉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审查工作,内部管理制度齐全,市场行为基本规范,档案资料归档完整,审查质量较上半年有所提高。尤其是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等3家审查机构在项目调审中资料齐全,无错审、漏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现象,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执行较好,特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