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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三亚伟荣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对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拯救作业收费问题的批复


  注: 1、对装运公安部门规定为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交通违章、事故、故障车辆加收10%;
  2、吊车费是起吊事故、故障车辆所收取的费用。吊车费的收费标准不分里程远近按次(完成事故、故障车辆起吊的全过程为一次)收;
  3、拖车里程以被拖车辆起点停放点距离计。行驶里程超出前一段而不足后一段的,按后一段的拖车费标准执行,如行驶里程为20.1公里的拖车费执行21-40公里段的拖车费标准;
  4、拖车费、吊车费应分开计收,只拖未吊的只收拖车费,只吊未拖的只收吊车费。

  附表二:
  普通公路(含城市道路) 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辆
车辆类型交通事故拖车费故障拖车费违章拖车费吊车费
二轮摩托车202020 
三轮机动车(含残疾人专用机动车)303030 
2吨以下(含2吨)货车、20座以下客车220180180350
2-5吨(含5吨)货车、21-50座客车270200200420
5-8吨(含8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300210210450
8-15吨(含15吨)货车400250250700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4504004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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