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建发〔2005〕323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劳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断提高全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强化施工安全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关于建设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的严格规定,我委于2005年3月颁发了《西安市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市建发[2005]44号),在我市建筑行业初步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和培训活动,对提高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安全事故的频发反映出不少建筑企业忽视安全生产教育、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的严重问题。为此,市建委决定,从2006年1月起,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开展大规模强制性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教育的攻坚战。市建委各职能处室要加大对安全培训的检查力度,及时解决问题,指导培训开展。2006年年末,我委将召开督查落实会议,对不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的企业作出严肃处理。
现将教育培训的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现代建筑企业、班组安全管理知识;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培训对象
1.建筑施工现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部人员,包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2.建筑施工企业的义务安全监督员、各工种班组长、一线操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方式及地点
1.各工种一线工人培训时间为一天(8课时),在施工现场就地培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义务安全监督员培训时间为两天(16课时),分批脱产集中培训。
3.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时间为三天,分批脱产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