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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市建发〔2006〕69号)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一基地”规划建设局、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随着气候逐渐转暖,“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我市新开建筑项目已陆续施工,这一时期内施工现场由于人员流动大,施工状态不稳定,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较多,容易导致各类事故发生。为了更好地贯彻1月23日全国和2月28日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全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开局,切实做好春季和“五一”期间我市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委决定从4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2006年春季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有效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发生的势头,力争春季和“五一”黄金周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检查依据和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设备人员配备情况。
  2、建筑施工现场全员培训情况及每15名一线操作人员配备一名义务安全员的执行情况。
  3、是否按照市建委(市建发[2006]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情况。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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