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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线工人实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免费培训政策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线工人实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免费培训政策的通知
(市建发〔2006〕204号)


各区(县)建设局,四区一基地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劳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提高全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我委于2005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了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减少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改善了安全生产状况,提高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但是,目前我市建设施工企业中忽视安全、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新进场的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安全教育,不懂本工种操作规程,不掌握安全技术规范,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等情况比较普遍,因而导致我市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为此,我委决定,从2006年7月18日起,对我市建筑施工一线工人实行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免费培训政策,通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安全教育培训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免费安全培训的对象是建筑企业一线工人(不含管理人员、义务安全监督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凡此类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及从业期间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培训内容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防控措施为主。培训时间4-8课时。培训方式采取在市城乡建委指导下,企业向市城乡建委培训中心上报培训计划,利用工种交替、施工间歇、雨天及夜间等时间,在工地现场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配发以及考核发证工作由市城乡建委培训中心负责;授课教师由企业自聘或委托培训中心选派;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由企业负责。对经培训考核合格者,由市建委核发《西安市建筑工人安全生产培训卡》,有效期一年。此前发放的《西安市建设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今后每年要进行继续教育复查。上述培训不得向工人收取任何费用。
  提高我市建设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规范安全行为,杜绝或减少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关键是通过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来实现。因此,要求我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市城乡建委相关业务部门和培训中心要深入工地现场督察指导,推广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声像教学、案例讲析、现场观摩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实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治安”,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把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及从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为建设工程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严处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行为。今后,企业办理资质升级、增项时,须提交全员安全培训达标情况及职业技能持证上岗情况,达不到要求的须报培训计划,培训达标后,再予以办理;对不按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或安全培训工作组织不力的施工单位,取消其“文明工地”和建设工程项目“雁塔杯”等的评奖资格,同时追究劳务企业的责任,并在“西安建设”网站或其他媒体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或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要依法严惩。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企业和个人市城乡建委将适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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