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4-2006年全省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4]49号)
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农机)局: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现将《2004--20O6年全省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2004-2006年全省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2004-2006年全省农业执法人员培训规划
为切实抓好全省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促进依法治农、依法兴农的有效展开,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通过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执法人员精通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掌握农业执法专业技能,全面提高我省农业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农业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的实施。
二、培训对象及分工
培训对象为全省从事农业行政执法及行使执法监督职责的人员。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组织,省农业厅负责厅机关执法人员以及设区市、县级执法骨干的培训,其它执法人员的培训由设区市和县级农业部门负责,日常学法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
三、培训内容及重点
培训内容为农业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农业行政执法专业技能等。培训重点是:
l、2004年,重点针对《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以及农业行政执法专业技能进行培训;
2、2005年,重点针对《
渔业法》《
动物防疫法》《
种子法》、《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等进行培训;